【正文完】(4 / 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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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阿贝尔最近这段时间天天要出门,就是因为森林里出现了树人。

  那些高大的家伙一动不动的时候,就和一棵普通的树差不多,有个镇民因为没认出来它们,一斧头砍了上去,结果被暴怒的树人们追着打了好久。

  被救下来时,那个满头枝叶的倒霉蛋还在委屈地嘟囔:“我真不是故意的,谁知道伸出来的那一截枯树枝是它们的脚趾头啊,我只是想砍个柴而已!”

  对此,罗格镇的居民们深以为然,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觉得树人的脚趾头很像一根完美的柴火,但你一连砍了五个脚趾头才反应过来是不是有些太离谱了?

  总之,为了防止这种人和树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再次发生,阿贝尔不得不带着巡猎队员们进入森林,仔细辨认每一个树人,给这些能拔出腿揍人的大家伙们挂上牌子,表明此为私有脚趾,禁止乱砍。

  阿贝尔把信放下,边享用晚餐,边说出今天遇到的有趣的事。

  一顿温馨又美好的晚饭后,诺曼飞回卧室,阿贝尔自己去洗澡。

  等他洗完澡回到卧室,诺曼已经窝在了床上。

  听到脚步声,诺曼原本埋在翅膀下的脑袋抬起,红色的眼眸朝他望来,瞳孔是金色的竖线,整个身体憨态可掬地趴成一团,像大块红宝石雕刻出来的摆件,漂亮又可爱。

  看他站在卧室门口不动,迷你红龙歪了歪头,小小的翅膀扑扇了一下,肥肥短短的尾巴也摇了摇:“阿尔?”

  阿贝尔一把捂住心口,萌得心肝乱颤。

  他忍不住扑了过去,把龙崽形态的爱人抱进怀里,muamua乱亲。

  红龙宽容地看着他,任由他在自己身上上下其手。

  忽然,红龙抖了一下,阿贝尔也动作一僵,讪讪地收回了手:“呃,抱歉,摸错地方了。”

  “……”诺曼无言地看着他,默默低下头看了一眼,又抬起头,龙脸上露出沉思的表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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